首页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7 处理决定 7.2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7.2 7 处理决定 7.2 实施处理决定 (1) 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本规程8的规定办理。 (2) 决定给予行政处理的,参照本规程8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当明确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违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相关文件无效,提出撤销批准文件、废止违法内容、依法收… (3) 决定撤销案件的,填写《撤销立案决定呈批表》,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撤案。 (4) 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填写《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结案。 (5) 决定移送案件的,按照本规程11的规定办理。 (6) 决定结案的,按照本规程12的规定办理。 (8)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