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2)

(2) 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有违法批准、占用土地、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批矿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有关规定,应当由监察机关调查处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