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2 立案 2.1 案件管辖 2.1.1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2.1.1 2 立案 2.1 案件管辖 2.1.1 地域管辖 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由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一般由不动产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一般由单位注册地、办公场所所在地、个人户籍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 两个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 2.1 目录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