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2 立案 2.1 案件管辖 2.1.2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2.1.2 2 立案 2.1 案件管辖 2.1.2 级别管辖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市级、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自然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管辖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 (1) 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而不予立案调查的; (2) 案情复杂,情节恶劣,有重大影响的。 2.1.1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