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3 调查取证 3.2 调查实施与证据收集 3.2.4 证据要求 3.2.4.2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3.2.4.2 3 调查取证 3.2 调查实施与证据收集 3.2.4 证据要求 3.2.4.2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录音、录像、计算机数据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原始载体。收集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复制件。 (2) 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制作笔录,记录案由、对象、内容,收集的时间、地点、方法、过程,并附清单,注明类别、文件格式等,由承办人员和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持有人(… (3) 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3.2.4.1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