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11 移送 11.1 移送公安机关 11.1.2 移送程序 (4)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4) 11 移送 11.1 移送公安机关 11.1.2 移送程序 (4) 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请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