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2 立案 2.1 案件管辖 2.1.4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2.1.4 2 立案 2.1 案件管辖 2.1.4 移送管辖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级或者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填报《案件管辖移送书》,移送有管辖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受移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1.3 目录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