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
发布机关
中国证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06年4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9号公布 根据2009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22年5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次委务会议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