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登记结算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登记结算秩序,防范证券登记结算风险,保障证券市场安全高效运行,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条 在证券交易所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以下统称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等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 第三条 证券登记结算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参与人及其相关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第六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第七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证券登记结算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评估与检查。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