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