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1994年)
发布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效力
已失效
(1994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8号公布 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8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