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1994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1994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