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988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