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