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各单位应当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