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6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作出修改

(一) 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 (二) 将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作出修改

三、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作出修改

(一) 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规定的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未取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二) 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 (三) 将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 (四) 将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出修改

(一) 将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 (二) 将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 (三) 删去第十九条。 (四) 第六十八条改为第六十七条,将其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五) 第七十条改为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六) 删去第八十四条。

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

(一) 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审查小组提出修改意见的,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应当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 (二) 删去第十七条第二款。 (三) 将第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 (四) 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 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六) 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规划编制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未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七) 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 (八) 删去第三十二条。 (九) 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负责审核、审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审批、备案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对…

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作出修改

本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所作的修改,自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

相关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