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植被,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