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1986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 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三个月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