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 第五章 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第三十六条 破产财产中的成套设备,应当整体出售;不能整体出售的,可以分散出售。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