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2018年)
发布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18年8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公布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