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7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效力
已失效
(2004年6月1日第十届第十三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2007年3月6日第十届第三十八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