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节 处分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节 处分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 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恢复原职务、级别,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