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7年) 第二章 分则 第九节 违反廉洁从检规定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7年) 第七十五条 第二章 分则 第九节 违反廉洁从检规定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