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引言

一、 总则

(一) 指导思想 (二) 总体目标 (三) 重点任务 1. 业务支撑体系建设 2. 基础平台体系建设 3. 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建设 4. 评价考核体系建设

二、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 按事项性质分类 (二) 按服务对象分类 (三) 按实施主体分类 (四) 按服务主题分类 1. 面向自然人的主要有:生育收养、户籍办理、民族宗教、教育科研、入伍服役、就业创业、设立变更、准营准办、抵押质押、职业资格、行政缴费、婚姻登记、优待抚恤、规划建设、… 2. 面向法人的主要有:设立变更、准营准办、资质认证、年检年审、税收财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投资审批、融资信贷、抵押质押、商务贸易、招标拍卖、海关口岸、涉外服务、农… (五) 按服务层级分类 (六) 按服务形式分类 (七) 按行政管辖分类

三、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架构

(一) 总体构架 1. 总体层级体系 (1) 国家级平台 (2) 省级平台 (3) 地市级平台 2. 平台系统组成 3. 建设方式 (1) 分建方式 (2) 统分方式 (3) 统建方式 (二) 业务流程 (三) 平台技术架构 1. 基础设施层 2. 数据资源层 3. 应用支撑层 4. 业务应用层 5. 用户及服务层 (四) 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 1. 分建方式 2. 统分方式 3. 统建方式

四、 政务服务信息的汇聚、发布与展示

(一) 需求侧(面向社会) 1. 用户访问——“我” 2. 信息资讯——“我要看” 3. 信息检索——“我要查” 4. 服务引导——“我要办” 5. 咨询问答——“我要问” 6. 监督评价——“我要评” 7. 个性化推送——“我的” (二) 供给侧(面向政府内部) 1. 事项清单标准化 (1) 梳理原则 (2) 统一政务服务事项 (3) 组织推进 2. 办事指南规范化 (1) 办事指南要素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结果样本 (2) 办事指南组织和展示发布 3. 审查工作细则化 (1) 审查工作细则要素 (2) 审查工作细则编制要求 4. 业务办理协同化 5. 事项管理动态化 (1) 清单动态管理 (2) 办理流程动态管理 (3) 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对外) (4) 审查工作细则动态管理(对内) (5) 协同业务动态管理

五、 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

(一)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外部服务) 1. 建设管理要点 (1) 集约建设 (2) 同源管理 (3) 多渠道服务 移动APP 自助服务终端 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 2. 主要功能 (1) 用户注册 用户分类 用户注册方式 用户登录 (2) 用户管理 自我管理:应具备用户信息的维护管理功能,具体应包括以下功能。 后台管理:应具有注册用户的管理功能,提供帐号的开通、禁用和解禁、操作审计功能。 (3) 事项信息的发布 事项信息的检索 事项信息的展示 (4) 事项办理的触发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5) 用户互动 咨询 建议 投诉 (6) 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查询 (7) 服务评价 3. 用户(自然人和法人)信息管理 (1) 用户基本信息 自然人 法人 (2) 证照信息 (3) 第三方报告 (4) 用户自制信息 (二) 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内部办理) 1. 基础业务功能 (1)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 目录清单管理 实施清单管理 清单发布管理 统计分析 (2) 政务服务运行管理 网上预审 预约管理 窗口受理 内部审批 收费制证 送达 查询与评价 归档管理 智能化集成 (3) 电子监察管理 监察规则设置 运行监察 投诉处理 效能管理 统计分析 监察日志 (4) 电子证照管理 证照目录管理 证照库接口管理 证照维护管理 证照安全管理 证照访问管理 (5) 网上支付管理 (6) 物流配套管理 申请材料递送 审批结果递送 2. 功能拓展与流程优化 (1) 并联审批 企业经营许可联合审批 投资项目并联审批 投资项目多评合一 投资项目多图联审 (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 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4) 政务服务热线 (5) 公共资源交易

六、 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一) 统一数据交换 1. 目录与交换体系 (1) 目录体系 (2) 交换体系 (3) 相互关系 (4) 层次结构 (5) 交换方式 2. 平台架构及功能 (1) 平台架构 基础资源层 平台支撑层 共享交换层 平台前置层 (2) 主要功能 目录管理平台功能 交换平台功能 3. 备份机制及运行保障 (1) 备份机制 (2) 运行保障 (二) 各地区现有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1. 分类、分层级对接 2. 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3. 数据交换内容 (三) 省级平台与国务院部门相关系统数据对接 1. 对接要求 2. 对接方式 (1) 系统数据实时交换 (2) 批量导入导出 (四) 基础资源库共享共用 1. 共享共用模式 2. 访问方式和访问流程 (1) 数据访问方式 (2) 数据访问流程 3. 基础资源目录管理 (1) 元数据管理 (2) 目录管理 (3) 资源管理 (五) 建立数据共享利用长效机制

七、 关键保障技术

(一) 平台支撑技术 1. 统一用户与认证 (1) 用户注册 (2) 身份认证 面向互联网用户的身份认证 面向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认证 2. 电子证照 (1) 证照库部署方式 (2) 电子证照文件格式和内容 (3) 证照采集、存储 证照采集 数据清洗 证照转化、处理 数据封装 证照文件生成与存储 证照发放 数据校验与证照验证 (4) 电子证照的应用 (5) 电子证照的共享互认 3. 电子文书 (1) 形成方式 (2) 文件格式 (3) 数据保存与归档 (4) 应用规则 4. 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管理 电子签章认证 客户端电子签章 (二) 平台保障技术 1. 安全保障 (1) 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范以及国家保密管理和密码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 物理安全。一是机房安全。采用门禁控制系统、摄像头在线监控。二是应急灾难备份恢复。对机房的电源、重要主机、存储、重要线路等重要设备的冗余设计,要进行系统级的整体数… 网络安全。在不同的安全域边界部署防火墙系统,在上下级网络边界部署VPN虚拟专用网关设备,可在核心交换区部署IPS入侵防御系统,在相应的设备上根据自身网络结构配置… 数据安全。一是在必要的网络边界部署加密设备,保障数据网络传输安全。二是各级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要做好数据库自身的安全配置,登录账户要专人专管,密码要实现… 系统安全。一是部署网络层的病毒防范体系,由病毒监测中心和各个主机上的病毒防治终端构成,实时监测系统中的各类病毒,防止基于邮件的各类攻击。二是对主机中的操作系统进… 应用安全。一是网页防篡改。对标准应用的HTTP服务部署网页防篡改系统,防止黑客对网页文件的攻击。二是对用户身份进行统一管理,对应用服务资源进行访问控制,对用户行… (2) 对电子证照、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进行全流程安全监控 (3) 重视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存在的安全风险,完善开放接口的安全防护能力 (4) 加大对平台中各类公共信息、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障力度 2. 运行管理 (三) 深化新技术应用 1. 运用大数据,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有效利用 (1) 精细化管理与清洗比对 (2) 智能化分析与深度挖掘 (3) 推动数据引进和数据开放 2. 充分利用政务云,实现集约建设、共享利用 (1) 政务云建设 (2) 政务云使用 (3) 政务云管理及灾备

八、 网上政务服务的监督考核

(一) 监督考核原则 1. 客观公正原则 2. 用户导向原则 3. 分类考核原则 4. 内外结合原则 (二) 内部监督 (三) 第三方评估 1. 评估方法 2. 指标体系 3. 评价方式 (四) 评估实施 1. 实施主体和考核范围 2. 结果反馈与运用 (1) 政府内部通报。考核评估应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绩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2) 社会公开。各地应定期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推进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 附录一 1. 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他事项 2. 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 附件 附件 附录二

一、 自然人基本信息

二、 法人信息

1. 法人基本信息 2. 企业登记信息 3. 法定代表人信息 4. 法人变更信息 5. 法人注销信息

三、 证照信息

1. 证照目录信息 2. 证照基本信息 3. 证照详细信息

四、 投资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1. 跨省区使用代码000000表示; 2. 跨境使用代码000001表示; 3. 境外使用代码000002表示; 4. 省区内跨区划的情况,则保存上一级区划编码; 5. 单省市使用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区划代码 2. 审批事项办理结果信息 3. 项目建设信息 4. 项目异常名录信息

五、 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六、 政务服务运行信息(办件信息)

附录三 一、 申请信息标准定义 二、 申请材料信息定义 三、 受理信息标准定义 四、 办理环节信息标准定义 五、 特别程序信息标准定义 六、 办结信息标准定义 附录四

一、 自然人实名注册协议

1. 为保证网上政务服务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法人用户注册、验证应采用实名制。统一用户注册和验证是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和… 2. 政务服务门户的运营管理权归政务服务机构所有。本协议是您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简称“政务服务机构”),明确双方通过**政务服务门户和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的… 3. 注册用户能够访问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检索静态信息、进行在线咨询、申办政务服务事项,可在专属用户空间查询所办事项的过程信息和历史信息,储存信息资料,并自行维护… 4. 注册用户在政务服务门户进行注册和使用本政务服务平台时承诺并确认: (1) 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 使用本人手机号码、社保账号、银行卡账号、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驾驶证号等个人信息进行实名验证; (3) 及时更新注册资料; (4) 同意接收政务服务机构推送的信息; (5) 在提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按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要件材料,并及时对上传本平台的要件材料做好更新维护; (6) 自愿选择物流快递、网上支付等第三方服务时,及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账户等相关个人信息; (7) 不存放与政务服务申办无关的信息内容。 5. 政务服务机构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违法违规向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 6. 考虑到注册用户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以其账号操作的行为由注册用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册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得将账号、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建议定期修改密码,以确保… 7. 注册用户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政务服务机构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8. 注册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或对后续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不需要接受相关政务服务,可自行注销账号,如之后需要使用相关服务,需重新进行注册认证。 9. 政务服务机构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因技术原因和网络中断等因素,可能会造成注册用户的实时操作无效或暂停,请注意备份相关资料。 10. 政务服务机构后期依照本服务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的补充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再另行签约。

二、 法人实名注册协议

1. 为保证网上政务服务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法人用户注册、验证应采用实名制。统一用户注册和验证是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和… 2. 政务服务门户的运营管理权归政务服务机构所有。本协议是由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与**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简称“政务服务机构”),明确双方通过**政务服务门户和平台办理政… 3. 法人用户能够访问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检索静态信息、进行在线咨询、申办政务服务事项,可在专属用户空间查询所办事项的过程信息和历史信息,储存信息资料,维护用户空… 4. 法人用户在政务服务门户进行注册和使用政务服务平台时承诺并确认: (1) 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法人资料; (2) 及时更新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及经办人等关联信息; (3) 同意接收政务服务机构推送的信息; (4) 在提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按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要件材料,并及时对上传本平台的要件材料做好更新维护; (5) 自愿选择物流快递、网上支付等第三方服务时,及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账户等相关个人信息; (6) 不存放与政务服务申办无关的信息内容。 5. 政务服务机构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违法违规向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 6. 考虑到法人用户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其账号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和委托经办人实际操作,其行为应由法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上述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得将账号、密码提供给… 7. 法人用户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政务服务机构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8. 法定代表人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或对后续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不需要接受相关政务服务,可注销账号,如之后需要使用相关服务,需重新进行注册认证。 9. 政务服务机构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因技术原因和网络中断等因素,可能会造成法人用户的实时操作无效或暂停,请注意备份相关资料。 10. 政务服务机构后期依照本服务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的补充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再重复另行签约。 附录五 注:① 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四级标准如下: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