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7)

(7) 服务评价

服务评价需用户登录,便于核实与回访,应具备限制重复评价,一个IP、一个账号只能评价一次。

评价指标可分为五级,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分别对应5分、4分、3分、2分、1分的分值。当用户选择的是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两项时,应填写不满意的具体内容,以便于监察人员分类交办处理和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