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1.

1. 共享共用模式

基础资源库由数据源、信息资源目录、数据服务接口三部分组成。

数据源可以是集中的数据库,也可以是独立的数据库。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生成的数据应集中存储,如政务服务事项库、投资项目库、电子证照库等;由其他业务系统管理的数据可以独立存储,如人口、法人、信用信息库等。在市级平台生成的项目信息、电子证照信息应汇聚到省级平台。

信息资源目录记录了所有信息的元数据和访问地址,所有基础数据都应该注册到信息资源目录中。

数据服务接口是外界访问基础信息资源的通道,所有信息资源数据通过数据服务接口统一对外提供访问服务。数据服务接口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是Web Service接口、前置机或人工操作的查询界面。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承担基础资源访问引导功能,实现跨省(区、市)访问基础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具体的数据访问流程如图6—4所示:

图6-4 跨省访问基础数据资源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