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5)
(5) 交换方式
国家级、省级、地市级节点内部采用集中交换和分布交换相组合的形式。
集中交换模式将信息资源集中存储于共享信息库中,信息资源提供者或使用者通过访问共享信息库实现信息资源交换。对于信息共享程度较高的信息资源,可采用集中交换模式。在集中交换的基础上进行数据清洗、加工、整合,并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便于各类主题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提高信息查询效率。分布交换模式将信息资源分别存储于各业务信息库中,以目录的方式进行数据共享,信息资源提供者和使用者通过交换节点提供的交换服务实现信息资源的跨部门共享,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跨部门共享。集中与分布相结合,从而支持多种服务模式。国家级、省级、地市级节点之间通过国家级政务服务平台和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跨域交换。
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均可根据不同的场景提供数据库表、Web Service、文件等数据交换方式。
●数据库表方式
在统一数据交换平台能直接访问前置机数据库的情况下,数据交换双方均将数据推送至前置机数据库表中,并从前置机数据库表读取交换给本方的数据。
●Web Service方式
数据交换双方通过Web Service发布数据读写接口,并通过调用该接口完成数据的双向交换。
●文件方式
对于非结构化的信息资源,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可以读取非结构化信息资源,通过消息中间件实现非结构信息资源的数据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