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一、

一、 申请信息标准定义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办件编号

字 符

全省统一,作为办件的唯一标识,由业务系统按规则自动生成

2

事项编码

字 符

3

事项名称

字 符

根据选中的事项自动填写。例: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4

办件类型

字 符

即办件/承诺件

5

申请人名称

字 符

填写申请人的名称,如为个人,则填写姓名;如为法人,则填写单位名称

6

申请人证件类型

字 符

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名称,包括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7

申请人证件号码

字 符

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件的识别号。如身份证号码:330102198805059786

8

联系人/代理人姓名

字 符

如果无代理人,联系人就是申请人

9

联系人/代理人证件类型

字 符

提供的有效证件名称,包括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10

联系人/代理人证件号码

字 符

提供的有效证件的识别号。如身份证号码:330102198805059786

11

联系人联系电话

字 符

申请人的联系电话

12

邮编

字 符

申请人联系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13

通信地址

字 符

申请人的联系地址

14

法定代表人

字 符

申请人是法人时需要填写

15

申请来源

字 符

标识办件的申请源头,如政务服务门户、实体政务大厅等

16

申请时间

字 符

时间格式:yyyy-mm-dd hh24∶mi∶ss

17

项目编号

字 符

有注册项目的需要填写项目编号,同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监管平台中的编号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