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一、
一、 申请信息标准定义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办件编号
字 符
全省统一,作为办件的唯一标识,由业务系统按规则自动生成
2
事项编码
字 符
3
事项名称
字 符
根据选中的事项自动填写。例: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4
办件类型
字 符
即办件/承诺件
5
申请人名称
字 符
填写申请人的名称,如为个人,则填写姓名;如为法人,则填写单位名称
6
申请人证件类型
字 符
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名称,包括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7
申请人证件号码
字 符
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件的识别号。如身份证号码:330102198805059786
8
联系人/代理人姓名
字 符
如果无代理人,联系人就是申请人
9
联系人/代理人证件类型
字 符
提供的有效证件名称,包括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10
联系人/代理人证件号码
字 符
提供的有效证件的识别号。如身份证号码:330102198805059786
11
联系人联系电话
字 符
申请人的联系电话
12
邮编
字 符
申请人联系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13
通信地址
字 符
申请人的联系地址
14
法定代表人
字 符
申请人是法人时需要填写
15
申请来源
字 符
标识办件的申请源头,如政务服务门户、实体政务大厅等
16
申请时间
字 符
时间格式:yyyy-mm-dd hh24∶mi∶ss
17
项目编号
字 符
有注册项目的需要填写项目编号,同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监管平台中的编号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