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1.

1. 分类、分层级对接

推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同各地区现有的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各部门已经自建的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按照数据对接标准升级改造;新开发业务办理系统的,在设计开发时要遵循数据对接标准,在本级实现数据对接。推动上级部门集中部署的业务办理系统对接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本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通过垂直数据交换通道实现与本级相关部门业务数据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