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②
② 事项信息的展示
应提供办事指南、办事引导、信息分享、多渠道展示等功能。
应以静态页面形式展示各类办事指南要素,具备一键下载包括材料下载功能。
应提供网上办事引导服务功能,包括办理形式(线上、线下)、是否支持网上预约、通办范围、是否支持网上支付、是否支持物流快递等。
应具备一键发布到微信、微博功能,提供事项二维码扫描,快速收藏到手机功能,具备办事经验分享功能。
应提供事项信息同源发布、多渠道展现,支持PC、手机、智能化终端设备的事项信息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