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附录一

附录一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维护权限

备注

1

基本编码

全省(区、市)每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唯一标识代码。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编码共10位,由2位事项类型代码、5位主项代码、3位子项代码三部分组成,如果没有子项,子项代码为000

省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省级统一管理

2

实施编码

实施编码共24位,用于区分和识别该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地区、机构及办理项。包括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6位)、乡镇街道级代码(3位)、村居社区级代码(3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中组织机构信息(9位)、实施机构类别代码(1位)及办理项代码(2位),如果没有办理项,办理项代码为00

省、市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在地市级以上统一管理维护,以便实现通办

3

事项名称

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名称

省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省级统一管理

4

事项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