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1)

(1) 分建方式

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各组成部分分级独立建设,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省、市两级平台数据交换、基础数据共享。如图3—3所示:

图3-3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分建方式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