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3.
3. 评价方式
“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估是一个多维度、多指标的复杂过程,受机构职能、业务定位、管理能力、发展情况等条件影响较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参照指标体系进行指标组合和权重调整,总分100分,根据得分,60分以上的可分为四个星级进行评定。
★★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统一规范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功能齐全,支持多渠道服务方式;实体政务大厅通过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办理所有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反馈办理结果。评估计分达到60分以上(根据工作重点该分值可动态调整)。
★★★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动态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齐全,与业务审批系统进行对接,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预受理;各级实体政务大厅之间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基本做到同城通办。评估计分达到70分以上(根据工作重点该分值可动态调整)。
★★★★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智能化管理;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功能完备,与业务审批系统有机融合,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预受理;各级政务服务平台上下左右互联互通,信息充分共享,实现同城通办、跨区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智能化管理。评估计分达到80分以上(根据工作重点该分值可动态调整)。
★★★★★级: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平台高度融合,信息惠民智能化,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实现跨层级跨领域一网办理、一站式服务,申请人办事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各流程环节实行动态管理和监督评价;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充分共享和有效开放利用。评估计分达到90分以上(根据工作重点该分值可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