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2)

(2) 办事指南组织和展示发布

办事指南由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依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要求填写各项要素内容,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按照既定的办事指南要素逐项生成,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移动终端、自助服务机、宣传手册等途径展示发布。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应对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鼓励同一层级和同一内容的办事指南标准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