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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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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应包括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样本、电子表单、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份数和规格、填报须知、受理标准、是否需电子材料

省、市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要求提供申请材料,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供样本。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或由政府部门核发。对于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