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04年) 发布机关 保监会 效力 已失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派出机构监管工作职责,完善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 第三条 派出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应当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加强服务。 第四条 派出机构主要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派出机构,是指中国保监会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监管局。 第二章 机构管理 第六条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下列中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机构管理工作: 第七条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下列保险中介机构的机构管理工作: 第八条 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委托,负责受理辖区内中资保险经纪机构、中资保险公估机构的设立申请,送达批准文件以及相关许可证。 第九条 派出机构负责审批外资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的设立、撤销。 第十条 派出机构负责审批外资保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十一条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下列机构相关许可证的颁发、送达、换发以及对外公告: 第三章 保险从业资格管理 第十二条 派出机构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负责对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核准和管理。 第十三条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下列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 第十四条 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委托,负责受理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送达中国保监会的核准决定。 第十五条 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下列保险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第四章 保险条款费率管理 第十六条 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负责对辖区内保险公司分公司销售保险产品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派出机构负责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以及产品信息的披露情况。 第五章 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 第十八条 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下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第十九条 派出机构应当根据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检查情况,对前条所述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第二十条 派出机构负责对第十八条所述机构报送的各种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统计、分析,编制辖区内的保险业数据、报表和分析报告,并按照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报送非现… 第二十一条 派出机构应当对当地保险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研究,关注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并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第六章 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派出机构应当与辖区内其他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信息,协调政策,不断完善保险业的发展环境。 第二十三条 派出机构负责查处辖区内擅自设立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和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保险中介业务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保险业信息披露工作,并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负责辖区内保险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第二十五条 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第二十六条 派出机构负责受理辖区内保险信访投诉。 第二十七条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保险监管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或者委托,负责向中国保监会转呈有关行政复议申请、向复议申请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等工作。 第七章 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 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擅自设立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或者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保险中介业务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下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派出机构实施下列行政处罚,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异地发生保险违法行为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派出机构进行查处。负责查处的派出机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送违法行为人所… 第三十三条 派出机构承办中国保监会委托的事项,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由中国保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 派出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要求,定期报告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中国保监会通过规章授权派出机构履行保险监管职责,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监管。 第三十六条 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规章,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保险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应当在相关规章范围内作出规定,并在公布前报中国保监会同意。 第三十七条 对外资保险机构、外资保险中介机构以及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2001年4月30日发布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暂行规定》(保监会令〔2001〕1号)同时废止。 相关版本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6) 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