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04年) 第五章 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 第十八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04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 第十八条 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下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保险中介机构; 中国保监会授权或者委托派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其他机构。 第五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