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04年) 第六章 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04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保险业信息披露工作,并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负责辖区内保险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