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06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 效力 已失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参加或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应考人员,是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 第五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协),依据本办法对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 考场监考人员应当依据本办法对应考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当场处理。 第七条 处理违规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处理决定适当。 第二章 应考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 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 第九条 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 第十条 应考人员有第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下同)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有第九条第(四)项… 第十一条 应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办理交卷手续离开考场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 第十二条 应考人员将答题卡、答题卷、试题卷或者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第十三条 试卷评阅期间,经中注协聘请的专家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试卷为违规试卷: 第十四条 伪造或者涂改证件或者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者免试资格的,由中注协或者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或者免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第十五条 伪造单科合格成绩凭证或者全科合格证书的,由中注协或者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已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和10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已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予以撤销… 第三章 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 当场作出终止应考人员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处理的,应当由2名监考人员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在《应考人员违规情况报告单》(见附件1)中记录其违规情况,并在其答题… 第十七条 监考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全应考人员违规的证据。其中对违规行为使用的物品进行暂扣的,应当填写清单,并在7日内退还应考人员。 第十八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将《应考人员违规情况报告单》,连同应考人员的答题卡、答题卷及有关证据按照有关规定一并报送所在地省级注协。 第十九条 省级注协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应考人员违规情况报告单》记录的情况及相关证据,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第二十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试卷评阅期间发现有异常试卷的,应当填写《异常试卷报告单》(见附件2),并按照工作程序核实后,提交中注协。 第二十一条 中注协和省级注协在对应考人员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考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应考人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辨。 第二十二条 中注协和省级注协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并将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被处理人。 第二十三条 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第二十四条 中注协和省级注协应当受理对违规行为的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中注协和省级注协可以向社会公布应考人员违规行为的相关信息;可以向受到处理的应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第四章 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 在组织报名期间,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二十七条 在考试期间,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二十八条 在试卷评阅期间,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二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三十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中注协或者省级注协应当作出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处理,并… 第三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其他对考试或者考场秩序不良影响行为的,由中注协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 考点管理混乱,造成同一考场同一科目试卷答案雷同数量达到60%以上的,或者同一考点同一科目试卷答案雷同数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取消该考点承办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资格… 第三十三条 中注协和省级注协可以向社会公布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相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0日起施行。2001年8月13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财考〔2001〕12号)同时… 附件:1. 应考人员违规情况报告单(略) 2. 异常试卷报告单(略) 相关版本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0)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