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