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第四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第十条 第四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十条 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