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第四十六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因海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可以由主管机关调解处理,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案件的当事人,还可以根据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