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第二章 船舶检验和登记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第四条 第二章 船舶检验和登记 第四条 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 被引用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