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五条 航标周围不得建造或设置影响其工作效能的障碍物。航标和航道附近有碍航行安全的灯光,应当妥善遮蔽。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