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