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1989年2月10日国务院批准 1989年3月6日卫生部令第2号发布 根据2010年4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