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第六十条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条 国际航行船舶的船长,必须每隔6个月向卫生检疫机关申请一次鼠患检查,卫生检疫机关根据检查结果实施除鼠或者免予除鼠,并且分别发给除鼠证书或者免予除鼠证书。该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