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第十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罚则 第一百零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 第一百一十条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一)至第(五)项行为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 卫生检疫机关在收取罚款时,应当出具正式的罚款收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第一百零八条 目录 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