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第三节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三节 黄热病 第八十四条 黄热病的潜伏期为6日。 第八十五条 来自黄热病疫区的人员,在入境时,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 第八十六条 航空器到达时载有黄热病病例,为染有黄热病。 第八十七条 来自黄热病疫区的航空器,应当出示在疫区起飞前的灭蚊证书;如果在到达时不出示灭蚊证书,或者卫生检疫机关认为出示的灭蚊证书不符合要求,并且在航空器上发现活蚊,为染有… 第八十八条 船舶在到达时载有黄热病病例,或者在航行中曾经有黄热病病例发生,为染有黄热病。 第八十九条 对染有黄热病的船舶、航空器,应当实施下列卫生处理: 第九十条 对染有黄热病嫌疑的船舶、航空器,应当实施本细则第八十九条第(二)至第(四)项规定的卫生处理。 第九十一条 对没有染疫的船舶、航空器,如果来自黄热病疫区,卫生检疫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实施本细则第八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卫生处理。 第九十二条 对到达的时候载有黄热病病例的列车和其他车辆,或者来自黄热病疫区的列车和其他车辆,应当实施本细则第八十九条第(一)、第(四)项规定的卫生处理;对列车、车辆彻底杀灭… 第八十三条 目录 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