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受入境检疫船舶的船长,在检疫医师到达船上时,必须提交由船长签字或者有船医附签的航海健康申报书、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载货申报单,并出示除鼠证书或者免予除鼠证书。